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篡改案件事实,骗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百零七条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8-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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