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的具体种类,参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4-08-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