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十六条 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9-11-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