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