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6-08-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