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