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3-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