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考评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和《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 未分类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考评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和《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 未分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法官考评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本院人事管理部门。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