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诉人在申诉阶段提供新的证据,应当说明逾期提供的理由。
申诉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决定认定的基本事实或者处理结果错误的,应当认定为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7-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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