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于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工会组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