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根据工会法第四十三条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上级工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要求企业、事业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基层工会要求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作为共同申请人或者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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