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1998-04-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