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点击下方法条编号可查看完整原文。
未分类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