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异地是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区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委托执行,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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