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五、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五、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