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以涉及同一被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刑事案件尚未审结为由,请求中止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后认为必须以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09-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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