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