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4-10-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