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1998-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