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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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3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以挪用...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