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旅游经营者准许他人挂靠其名下从事旅游业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请求旅游经营者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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