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一、举证责任
第五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一、举证责任 第五十七条 期货交易所通知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交易所承担举证责任。
期货公司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客户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期货公司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客户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公司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