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侵权行为责任 第五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侵权行为责任 第五十三条 期货公司私下对冲、与客户对赌等不将客户指令入市交易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期货公司应当赔偿由此给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期货公司与客户均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