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三、其他
第六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三、其他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2003年7月1日前发生的期货交易行为或者侵权行为,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当时规定不明确的,参照本规定处理。
2003年7月1日前发生的期货交易行为或者侵权行为,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当时规定不明确的,参照本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