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