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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