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明知公证机构所出具的公证书不真实、不合法而仍然使用造成自己损失,请求公证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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