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适用。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3-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