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保函申请人在独立保函欺诈诉讼中仅起诉受益人的,独立保函的开立人、指示人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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