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以下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一)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二)清除污染以及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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