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未分类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未分类 第十三条 侵权行为实施地、损害结果发生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的海洋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惩罚性赔偿问题,另行规定。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