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五、失票救济 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五、失票救济 第二十四条 出票人已经签章的授权补记的支票丧失后,失票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