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施行后尚未终审的案件,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1-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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