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实施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没有实际取得出口退税款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2-09-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