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巡回法庭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从办案能力突出、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中选派。巡回法庭的合议庭由主审法官组成。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5-0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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