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第十二条 会见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附卷存档。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08-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