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被执行人拒不提供、转移、隐匿、伪造、篡改、毁弃审计资料,阻挠审计人员查看业务现场或者有其他妨碍审计调查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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