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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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应当填写财产调查表。财产线索明确、具体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调查核实...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金钱债权执行中,...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报告财产令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交财产报告的期限;
(二)报告财产的范围、期间;
(三)补充报告...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被执行人应当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其财产情况发生下列变动的,应当将变动情况一并报...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
申请执行人申请查询...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产报告程序终结:
(一)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现场调查等方式向被...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与现场调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调查过程中作出的电子法律...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拒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搜查措施。
人民法院依法搜查时,对被...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已经办理查封登记手续的被执行人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特定动产未能实际扣押的,可以依照相关规...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认为其有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
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决定审计的,应当随机确定具备资格的审计机构,并责令被执行人提交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
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被执行人拒不提供、转移、隐匿、伪造、篡改、毁弃审计资料,阻挠审计人员查看业务现场或者有其他妨碍审计调...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审计费用由提出审计申请的申请执行人预交。被执行人存在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隐匿、转移财产或者其...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悬赏查找财产的,应当制作悬赏公告。悬赏公告应当载明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领取条件等内...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
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
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执行人员不得调查与执行案件无关的信息,对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后,本院以前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