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 第五条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的自认。当事人在场对诉讼代理人的自认明确否认的,不视为自认。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