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应当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并逐步增加审理案件的数量。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0-0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