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保险合同订立后,因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当事人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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