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三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8-05-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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