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其诉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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