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 第二节 宣布开庭与法庭调查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宣布开庭与法庭调查 第一百九十五条 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应当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