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六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