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章 证 据 · 第九节 证据的综合审查与运用

第一百零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章 证 据 第九节 证据的综合审查与运用 第一百零五条 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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