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一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一十一条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