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七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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