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三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