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五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三百五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五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三百五十七条 死刑复核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将采纳情况及理由反馈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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